摘要:丁致远的二叔早年经商失败后形成极端节俭性格,却在重疾险购买时未履行《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三大家族的遗产争夺战在隐秘的资本布局与法律漏洞间展开。
丁致远的二叔早年经商失败后形成极端节俭性格,却在重疾险购买时未履行《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医疗费用争议中的进口药物费用因不在医保目录,导致举证责任分配成为诉讼核心。
胡曼黎涉及的50万教育基金实为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款,其设立的不可撤销条款面临资金来源合法性审查。
房产证署名纠纷牵扯出购房资格造假问题。
丁致远在2016年通过伪造单身证明获取首套购房资格,这使得《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争议焦点。
评估机构将房产价值压低至市场价七成的操作,暴露出拍卖程序中的系统性漏洞。
胡曼黎在法警执法记录仪缺失的十分钟内自伤导致的鼓膜穿孔,构成轻伤二级的医学鉴定结果,为其后续主张权利受损提供了证据支撑。
邱丽苏作为前P2P平台高管,在教育机构运营中虚构80%续课率数据,并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套现超千万。
其与薛晓舟共同设立的离岸公司存在异常股权结构,公司注册地选择在开曼群岛,资金转移路径涉及虚拟货币场外交易。
薛晓舟表面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实为利用限定继承原则规避潜在债务,其掌握的遗嘱篡改司法鉴定报告成为关键筹码。
跨境资产追踪显示,涉案资金通过香港、新加坡、英属维尔京群岛三级架构转移。
法律实务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46条关于司法协助的规定,与国内先刑后民原则产生程序冲突。
比特币钱包中发现的遗产分配方案,因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性,给证据固定带来新的挑战。
保险调查员持有的体检报告显示,丁致远在投保前存在未申报的健康隐患。
医院与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记录,使得二叔的重疾理赔涉嫌触犯《刑法》198条关于保险诈骗罪的规定。
丁达尔监护权变更申请中,学校监控记录的家长会缺席情况,与民法典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条件形成证据链。
声纹鉴定技术对未公证录音的采信突破,解决了民事诉讼举证时限的障碍。
教培机构资金池审计中发现的教师工资虚报问题,牵涉到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规性审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主张,需要平衡资产保全与债权实现的实务难题。
来源:阳光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