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友曝林俊杰介入自己与女友的感情!5月7日(发布时间),林俊杰近日被网友爆料称介入自己与女友的感情,称手上有私密视频,喊话媒体主动联络自己。然而,有眼尖网友发现其账号头像为盗用某网红照片,质疑其身份真实性。
网友曝林俊杰介入自己与女友的感情!5月7日(发布时间),林俊杰近日被网友爆料称介入自己与女友的感情,称手上有私密视频,喊话媒体主动联络自己。然而,有眼尖网友发现其账号头像为盗用某网红照片,质疑其身份真实性。
随后爆料者更换头像,并再度发文指控林俊杰,表示使用小号是为避开家人注意,但仍未提出实质证据。对此,经纪公司深夜回应:“若有任何人掌握任何违法事实,请务必向有关部门检举,若否,我们诚恳呼吁媒体朋友们,请勿信谣传谣。”#公司回应林俊杰被曝介入他人感情#
1.造谣在特定情况下可构成诽谤罪!
若前述博主所说的并无事实依据,则其行为属于造谣诽谤,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要构成本罪,首先要求行为人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即其所言没有事实依据,属于虚构。不过,要注意的是,所捏造的事实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虽然不要求行为人直接指出被诽谤者的姓名,但是根据其捏造的内容可推断出具体对象即可。前述案件中,爆料博主直接指名道姓林俊杰,对象特定,符合本罪要求。
另外,要构成本罪,还要求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即用语言、文字等方式扩散捏造的内容,使众人知道。在前述案件中,爆料博主将相关内容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已经得到快速传播。
除了情节上的要求,要构成本罪,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所散布的是虚假捏造的事实,并且会给受害者带来降低社会评价的效果,仍希望或者放任。前述案件中,若爆料博主所言虚假,则其主观故意也可以得到认定。
2.网络时代诽谤罪入罪标准几何?
当下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消息传播的渠道和速度也与传统纸媒时代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相对应的,诽谤罪的入罪标准也有了新的发展。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属于“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
在当下互联网时代,消息传播的速度可以是爆炸式的,特定消息要达到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甚至可能就发生在眨眼之间。因此,广大网友在网络空间也务必谨言慎行,切勿以恶小而为之。
来源:周垂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