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涉对6女伸狼爪「仅1案被判刑」!法院曝关键:均单一指述

好看影视 港台明星 2025-05-13 14:28 1

摘要:艺人NONO(本名陈宣裕)因涉嫌3次强制性交、2次强制性交未遂及2次强制猥亵罪遭起诉,案经1年审理,今(13日)士林地院宣判,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2年6月,其余部分均无罪。法院指出,因这5名被害人所述均为单一指述,缺乏证据佐证,故判决无罪。

▲NONO被判处2年6月有期徒刑。 (图/记者黄宥宁摄)

记者黄宥宁、黄资真/台北报道

艺人NONO(本名陈宣裕)因涉嫌3次强制性交、2次强制性交未遂及2次强制猥亵罪遭起诉,案经1年审理,今(13日)士林地院宣判,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2年6月,其余部分均无罪。法院指出,因这5名被害人所述均为单一指述,缺乏证据佐证,故判决无罪。

判决指出,NONO在2011年间参与节目《王牌大贱谍》单元录影时,认识代号A4的女子,当晚录影结束后,NONO主动提出开车载她回家,她一度婉拒,后考量对方是演艺圈前辈,加上地点偏远,最终接受邀约。

NONO驾车带A4至士林夜市买宵夜后,再开往台北市大稻埕河堤停车场,但车辆停妥后,NONO却强行拥抱A4,将她拉进后做关上车门后,亲吻脸部与胸部、抚摸下体、扯开衬衫与内裤,并自行褪下裤子、将A4压在大腿上摩蹭,着手进行性交行为未遂。 A4激烈反抗,用脚蹬椅背挣脱,跌落至车内脚踏板处后不断求饶,NONO才罢手。

审理期间NONO始终否认犯行,坚称「不认识A4」、「不知道她为何这样说自己」,但法院仍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处2年6月。

至于其他5名受害女子(代号A1、A6、A8、A9、A10)所控之性侵与猥亵案件,法官认为属于单一指述,彼此间无目睹他人被害情节,无法互为补强,加上部分叙述与客观证据不符,且缺乏其他证据佐证,未达「超越合理怀疑」的有罪认定标准,依「罪证有疑,利归被告」原则,判决无罪。

士林地检署表示,待收到书面判决后,将研议是否提出上诉。

来源:ETtoday星光云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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