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周星驰“名场面”表情包不能用了?

好看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5-15 09:45 2

摘要: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大话西游》电影动图表情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判决某网络公司因未经授权传播电影动图表情包,需赔偿短视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500元。

《大话西游》周星驰“名场面”表情包不能再随便用了?

据媒体报道,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大话西游》电影动图表情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判决某网络公司因未经授权传播电影动图表情包,需赔偿短视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500元。

这也提醒广大网友,电影虽经典,用图需谨慎。类似于本案这种原封不动地截取自原影视内容的动图,会存在较大的侵权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付继存在接受庖丁解news专访时表示,用户截图电影、电视剧片段制作成的动图,如果缺乏新的独创性因素,就仍属于原视听作品的组成部分。只要未经合法授权,且不属于法定例外情形,用户的行为就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谁需要为此类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此类侵权案件发生时,不仅用户需为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特定情形下,网络平台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付继存指出,如果原视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在保护期内,用户的行为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要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网络平台如果明知或应知该侵权行为存在,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构成帮助侵权行为。

对于如何判断网络平台明知或应知,付继存认为,通常要综合考虑影视作品知名度,是否存在明显侵权标识,平台是否主动对动图进行了选择、编辑、修改、推荐以及平台是否从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等因素。

转发动图或表情包是否存在侵权风险?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不能在社交平台转发电影或电视剧的动图了呢?

付继存强调,我们首先需要区分的是转发与转载。转发通常采用的是分享链接的方式,转载采用的是复制与传播方式,两者在性质上有明显差异。

如果转发人明知或应知其转发的内容构成侵权而仍然转发,单纯的转发行为就构成侵权。相反,如果转发人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仍未发现内容构成侵权,则不构成侵权。

以微信为例,付继存解释说,著作权法专门为个人以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为目的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提供了安全港,这就意味着私人的微信聊天可以适用合理使用规范。

当然,不能以聊天为名,行公开传播之实。例如,群聊、群发就属于公开传播行为,即使未盈利,用户的传播行为也可能构成侵权。

影视作品动图的合理使用范围是什么?

付继存表示,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大致包括个人使用、适当引用、新闻报道、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等。

在具体判断上,要看是否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是否不合理地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否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等。

对于这些合理使用情形,只有适当引用、新闻报道可以在新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依法传播,其他行为都不能涉及公开传播。

用户进行“二创”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络上有不少用户喜欢对明星物料、影视作品进行剪辑、P图等,在进行此类“二创”时要注意哪些“尺度”,规避哪些风险?

付继存认为,在“二创”时需要格外注意使用素材和使用行为两方面。

使用素材方面,明星对其剧照、写真等肖像享有肖像权,影视作品同理。在使用这些资源时,除非有法定事由,使用者应当先获得许可再使用。而且,许可事项与使用事项要对应,超范围的使用在法律效力上等于没有获得许可。

使用行为方面,通常而言,私人交往中的使用行为,不会构成侵权,例如私人的微信聊天。对其他使用行为,要结合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从使用目的、使用方式与使用效果等方面,判断是否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等。

付继存进一步提出了针对上述风险的预防措施:

一是合法采购。即使用影视作品、明星物料,要从著作权人、肖像权人处获得许可,明确许可性质、许可事项,尤其是是否允许二次创作与商业使用。

二是管控渠道。即谨慎使用网络开放素材以及他人影视作品。如果必须使用,在使用前,要先查明权利状态、来源渠道与使用行为等事项,评估潜在风险。

三是创作引领。即在使用明星物料、影视作品资源时,要做好自己的创作,投入足够的独创性表达,以便在合理使用判定时获得足够优势。

四是管控传播。未经许可,使用明星物料或影视作品资源进行创作,可能构成合理使用。但是,超出合理使用的传播行为,仍然构成侵权。对于明显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形,一定要通过技术措施限制传播范围,避免衍生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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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庖丁解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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