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判决全文曝!变态淫魔强吻脱裤…冷笑:妳以为我想上妳喔

好看影视 港台明星 2025-05-15 14:58 2

摘要:昔日综艺圈「B咖一哥」NONO(陈宣裕)遭6女指控性侵猥亵,士林法院仅认定1案成立,判他强制性交未遂罪2年6月,其余6案全判无罪。判决书揭露NONO对女性伸狼爪的惯用手法与荒唐发言,包括「没射精不算」、「一回生二回熟」、「有没有看过那么大的?」,甚至全盘否认说

▲NONO「开黄腔对话」曝光。 (图/翻摄自FACEBOOK/NONO陈宣裕)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道

昔日综艺圈「B咖一哥」NONO(陈宣裕)遭6女指控性侵猥亵,士林法院仅认定1案成立,判他强制性交未遂罪2年6月,其余6案全判无罪。判决书揭露NONO对女性伸狼爪的惯用手法与荒唐发言,包括「没射精不算」、「一回生二回熟」、「有没有看过那么大的?」,甚至全盘否认说「我根本不认识她」,让人看完气愤难平。全案仍可上诉。

唯一成立的案件发生于2011年,NONO录制《王牌大贱谍》节目时认识了助理主持人A4,录影结束后以「太晚了,我开车送妳回家」为由邀约,A4原先婉拒,最终因信任对方及交通不便而答应搭车。 NONO先驾车至士林夜市买宵夜,后开往大稻埕河堤停车场,下车走向副驾驶座,强行拥抱A4并将她拉入后座压制。

A4证称,NONO压住她亲吻脸与胸部、扯开衬衫、试图解内裤,将她抱坐在腿上摩擦,她哭着求饶「NO哥拜托,NO哥不要」,用脚猛力踢椅背后跌入脚踏板位置,NONO才停止行为。返家途中,NONO摸她大腿说「妳不要紧张,一回生二回熟」,A4强忍恐惧装镇定请他停车,下车后即崩溃痛哭并打电话向工作人员「阿元」诉说过程。

法院审酌A4供述具体一致,且有3名证人补强,包括阿元、母亲及闺蜜,并认定她无诬告动机,判决有罪。

然而,NONO对A4指控提出多项辩解,包括「我根本不认识她」、「我是艺人,不可能选在大稻埕这种公开场所犯案」、「如果真的想性侵,应直接从驾驶座跨过去,不会绕车开后座门」,甚至表示「她自己还坐回副驾,让我载她回家,不像被害人」。

合议庭认为其说法不合逻辑、违反常情,强调性侵未必经缜密计划,被害人反应也因人而异,不应用偏见设想「理想受害人」,并指出NONO至今未对任何被害人致歉或和解,判决前仍否认与A4认识,欠缺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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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5名女子的指控均被判无罪,但判决书记载其供述内容与NONO回应,包括:A1控称NONO在车内抚摸大腿、强吻,另一次在台中金典酒店被其脱浴巾露出生殖器,NONO说「大不大?有没有看过那么大的?」,压制性交后还说「反正没射精不算,看妳叫得那么惨,这次就先放過妳」。

A6被邀「看狗」后在住处沙发上遭压制抚摸、挣脱后NONO竟冷回「妳以为我想上妳喔?」;A8拍戏后被带回家反锁压制性交,事后形容「我整个人像块木板被压着,根本挣脱不了」;A9指NONO在车内抚胸、强吻,事后出现创伤症候群并录音备查。

A10则指NONO邀拍造型照,却带她返家反锁强吻、压制,企图性侵未遂。法院均认定补强证据不足,未达超越合理怀疑标准,最终宣判无罪。

尽管法院最终仅认定NONO对其中1名女子犯下强制性交未遂罪,其余6案皆宣判无罪,法官仍于判决理由中指出:「未认定其余案件构成犯罪,并非全然否定其经历,仅因证据未达超越合理怀疑的标准。」此番表述,凸显法院对证据要求的严谨,也映照性侵案件中受害人经历难以被信、被证明的困境。

6名女子勇敢站出来发声,最终却仅一人获得司法肯认,「她们说了,却没被信」成为社会震撼的写照。即便NONO最终仅一罪成立,他讲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个动作,早已在受害者与大众心中留下痕迹。

来源:ETtoday星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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