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与蜂鸟音乐长达六年的版权纠纷问题已曝光

好看影视 港台明星 2025-06-14 20:44 1

摘要:在音乐产业中,版权归属和版税分配一直是悬而未决的难题,而邓紫棋与蜂鸟音乐长达六年的版权纠纷,无疑将这一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这场纠纷不仅关乎一位音乐人的创作权益,更折射出整个行业在合同规范、版权保护和艺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深层问题。

在音乐产业中,版权归属和版税分配一直是悬而未决的难题,而邓紫棋与蜂鸟音乐长达六年的版权纠纷,无疑将这一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这场纠纷不仅关乎一位音乐人的创作权益,更折射出整个行业在合同规范、版权保护和艺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深层问题。

邓紫棋在6月12日发布的千字长文中,以“6年版税,一分没有”的直白表述,揭示了这场纠纷的核心矛盾。她提到,自己15岁时与母亲共同签署了一份全英文合约,由于母亲不擅英语,多年后才意识到合约内容并非当初公司口头承诺的那样,自己的歌曲著作权并不在手中,而蜂鸟音乐则全权掌控了这些作品的录音制作者权及词曲版权。这一发现让邓紫棋陷入长达六年的法律拉锯战,期间她不仅无法合法演唱自己的旧作,更未收到任何版税。

这场纠纷的根源,不仅在于合同条款的模糊性,更在于行业对版权的复杂分层缺乏透明管理。一首歌曲的权利至少分为两个层面:音乐作品著作权和录音制作者权。前者保障词曲创作,后者保障录音制品的传播。蜂鸟音乐正是利用这种复杂性,通过格式合同将邓紫棋的创作权益几乎全部收归旗下。正如法律专家许磊波所指出的,音乐版权的复杂分层常被资本方作为工具,格式合同中的模糊条款往往成为压榨创作者的利器。

然而,这场纠纷也并非毫无转机。邓紫棋团队通过法律手段发现,蜂鸟音乐在部分旧作的原录音制品首次发行时未设置禁止声明,这为她重录作品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邓紫棋在14岁时加入香港作曲及作词家协会(CASH),使得部分公开表演权和网络传播权得以保留,为她的维权行动奠定了基础。这些细节的发现,无疑为这场旷日持久的版权拉锯战带来了新的曙光。

在长文中,邓紫棋将这场纠纷形容为“一个死而复活、失而复得的故事”。她用“孩子”比喻自己的音乐作品,感叹自己多年后才发现“抚养权”不在自己手中,即便歌曲是自己创作的,却可能被禁止使用。这种比喻不仅生动,更让人感受到一位创作者对自身作品的无尽深情。她最终选择重录旧作,发布《I AM GLORIA》专辑,包括《泡沫》《光年之外》《后会无期》等代表作,这不仅是对自己音乐创作的重新掌控,也是对行业不公的一次有力反击。

这场纠纷的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艺名商标权的滥用。2014年,蜂鸟音乐将“邓紫棋”这个艺名注册为商标,并以此限制她演唱旧作。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艺人的姓名权,更将艺名这一个人标识完全商品化,令人深思。艺名作为艺人个人品牌的一部分,其商标权理应属于艺人本人,而非经纪公司。蜂鸟音乐CEO张丹曾辩称注册艺名商标是为了防止盗版,但这一理由显然难以掩盖其对艺人权益的侵害。

这场纠纷也引发了行业对合同规范的深刻反思。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骏指出,行业合同应当强制要求权利清单化,明确划分著作权、录音制作者权等不同权利的归属,并建议合同增设集体管理条款,将公开表演、广播等权利委托给第三方管理,以防止版税被截留。此外,版税分配也需精细化设计,针对不同使用场景设置差异化分成比例,例如线下演出按票房收入的15%-20%分成,流媒体播放按播放比例结算,并建立季度数据报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确保创作者权益。

邓紫棋的维权行动不仅是个人的胜利,更是整个行业对原创权益的一次集体捍卫。她用行动证明,创作者不应是资本盘剥的对象,而是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核心动力。正如李荣浩在转发邓紫棋微博时所言:“已全网上线,加油”,这一简单的鼓励背后,是无数音乐人对公平版权环境的共同期待。

这场纠纷也让我们看到,音乐产业的未来需要更加透明、公正的规则。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音乐创作与传播的成本降低,传统版税分配机制已难以适应新的产业格局。正如网易云音乐副总裁李巍在2023年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大会上所言,音乐版税结算模式需要改革,应以实际使用数据为基础,推行按实际使用分成,并探索引入版权集体谈判机制,确保创作者获得合理报酬。

在音乐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版权纠纷仍时有发生。邓紫棋与蜂鸟音乐的这场纠纷,提醒我们行业规则的完善刻不容缓。创作者的权益需要法律和制度的双重保障,而艺人与公司之间的合作,更应以尊重和信任为基础。只有这样,音乐产业才能迎来真正的繁荣。

最终,邓紫棋以重录专辑的方式宣告了这场纠纷的阶段性胜利。她用音乐重新夺回了对作品的掌控权,而这场维权行动也如同一记警钟,提醒整个行业:唯有尊重创作者,音乐才能生生不息。

来源:李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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