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人蔡静婷(女儿),1981年10月20日出生,自2025年7月1日开始自愿放弃继承蔡崇辉(父亲)的一切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本人蔡静婷(女儿),1981年10月20日出生,自2025年7月1日开始自愿放弃继承蔡崇辉(父亲)的一切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本人在此申明:
1.本人蔡静婷(女儿)自2015年1月之后与蔡崇辉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扰;
2.从2025年7月1日,蔡崇辉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来滋扰本人生活;
3蔡崇辉的全部债权债务,全部由其自行承担,蔡静婷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4.本人蔡静婷名下的全部财产,均与蔡崇辉无关。
以上内容均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无虚假表述
本人申请刊登此申明,由于本申明涉及的责任,均由申明人承担。
申明人:蔡静婷
2025年7月1日
来源:大江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