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靠翻唱夺回版权,“感谢祖国法律保护了我”

好看影视 港台明星 2025-06-19 16:04 1

摘要:你能想象,有一天你自己写的歌,你却不能唱了?不是因为你忘词,也不是因为你被封杀,而是因为你年轻时签的那一份合同,把你和你的歌一起,抵押给了资本。

你能想象,有一天你自己写的歌,你却不能唱了?不是因为你忘词,也不是因为你被封杀,而是因为你年轻时签的那一份合同,把你和你的歌一起,抵押给了资本。

邓紫棋——这个曾经靠《泡沫》《你不是真正的快乐》《光年之外》唱进万千少男少女耳朵里的女歌手,2024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她唱不了她自己的经典作品。

而她,最终靠的不是道歉、不是跪求,而是“翻唱自己”这件事,重新拿回话语权。

她没有吵,没有哭,只是悄无声息地发布了一张新专辑——《I Am Gloria》,把那些“她不能唱的旧歌”,全都重新录了一遍,用大陆的法律,把自己从版权的囚笼里解救出来。

这不是简单的翻唱,而是版权战场上一场漂亮的“曲线救国”示范。

夺回版权的邓紫棋也发了视频感谢:

“感谢我国的法律保护了我”

2008年,邓紫棋年仅16岁,和香港蜂鸟音乐签下合约。和大多数出道不久的小歌手一样,她那时没有团队,没有律师,没有谈判筹码。她只想唱歌,梦想着某一天能站上万人舞台。

于是她签了那张“标准娱乐圈血约”:蜂鸟拥有她录制作品的全部版权,也就是说,她写的歌、唱的歌、制作的歌,全都归公司所有!

她只能“演出”,不能“主张”。哪怕你是作词作曲者,只要你在合约期内交给了公司,母带版权、使用权甚至收入分成都得听公司安排!

她在最近的6年里,几乎没有拿到过一分钱的版税。按照她自己的说法:“连买早餐的钱都是我妈给的。”

2019年她宣布和蜂鸟解约,风波爆发。蜂鸟先是注册了她的艺名“邓紫棋”的商标,再公开声明说她“翻唱”了103首未经授权的歌曲。也就是说,她连自己写的《泡沫》,都不可以随便唱。

这是娱乐圈最荒谬的笑话之一:

你写了一封信,版权却属于收信人,你要朗读还得先征得收信人同意。

为什么蜂鸟能这样做?

因为香港采用英美法系,更强调“合同优先”。只要合同签了,你放弃了什么、转让了什么,法院都会优先尊重你的“自由意愿”。法律不太会去干预你有没有吃亏、有没有不平等。

而内地法律,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条款,叫做“法定许可”制度。

打个比方吧:

如果我们把版权看成一座房子,过去你必须有钥匙(得到公司授权)才能进门。但现在法律告诉你:只要你曾经在这房子里住过(作品已经合法出版),你是原业主(作曲作词人),你可以按照一套明确规则交门票钱,就能再住一遍这房子(即重新录制这首歌并合法上架),而且对方无权阻止。

你看多好,业主优先。

这个“门票钱”,就是我们说的法定报酬。重点是,不是蜂鸟自己说了算。

它由国家认可的集体管理组织(如CASH、音著协)制定统一标准。价格可查、过程公开、金额合理,绝不会像炒房那样胡乱抬价。

所以,这就是关键:

“法定许可”是大陆法律体系给作者的一张底牌,它防止了资本一手遮天。

邓紫棋最终靠的,就是大陆法律允许“作品公开出版后,原作者可依法翻录”的这条底线。

当然,邓紫棋这种“曲线自救”,在国际上也有先例。

在大洋彼岸,美国流行乐坛第一女神Taylor Swift,也走过一条非常相似的道路。她早年签给Big Machine Records,合约规定公司拥有前六张专辑的母带版权。2019年该公司被商人Scooter Braun收购,Taylor一怒之下宣布要“重录自己的青春”。

她没有求情,也没有打官司,而是直接一张张重录《Fearless》《Red》《1989》等经典专辑,冠名为“Taylor’s Version”。粉丝疯狂支持,连Spotify和Apple Music都将新版优先上架,直接废掉旧版流量。

Taylor靠的就是美国版权法中的“机械许可”制度——即使母带版权不属于你,只要你愿意付固定标准费用,你就能重录自己写的歌。

邓紫棋和她的唯一差别,是她面对的不是美国,而是中国大陆和香港两套法律体系。

香港不承认“法定许可”,而大陆承认。她选择在大陆发行《I Am Gloria》,不是为了“避开蜂鸟”,而是用法律允许的方式,正当重唱。

在《I Am Gloria》发布后,蜂鸟立刻跳出来发声明,说这张专辑侵犯了他们的录音制品权,要求平台下架。

可惜,他们打错了算盘。

邓紫棋团队的回应堪称教科书级别的反击。他们强调:

“我们已依法支付法定报酬,获得‘法定许可’;我们重新录制的母带是新作品,版权完全归我们所有。”

简单说,他们并没有用老母带,也没用公司资料库里的任何数据,而是重新编曲、重新演唱、重新制作。这不是“再卖一遍旧货”,而是全新的合法作品。

平台也明白其中法理,没有一家乐于配合蜂鸟下架,反而纷纷将这张“翻唱自己”的专辑推上热榜,评论区几乎一边倒支持邓紫棋。

在蜂鸟还在捧着旧合同当神主牌的时候,邓紫棋早已用法律改写规则,用行动争回尊严。

那些看不懂“法定许可”的人,其实更需要它

如果你是个普通人,可能你从未觉得自己和“著作权”有任何关系。你不是创作者,也不是音乐人。你只是个听歌的路人。

但你错了。

这场战斗的背后,牵动的是每一个写字的人、唱歌的人、拍视频的人、剪辑音轨的人、甚至是把生活当作品的人。

当合约把作品“卖”给平台、公司、资本,是否作者还有一点点选择权?如果没有“法定许可”,一个年轻时不懂事签下的合约,可能会锁住你整整一生。

而法律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承认你曾经被困,但不放弃你将来的出路。

它让你可以翻唱自己。

它给你一次重来的权利。

它说,你可以用合理代价,从资本嘴里拿回自己的东西。

这不是一次音乐事件,而是一次法治的胜利,是创作者的呐喊,是整个内容行业的标杆。

哪怕你不是邓紫棋,你也值得知道——你写的东西,唱的声音,拍的视频,如果在某天被夺走,法律或许能是你最后的退路。而她,只是走在你前面,把那条路走通了而已。

来源:大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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