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汪小菲晒出与大s离婚协议,“上面写明了如果大s再婚或者与超越一般男女关系的第三方居住在台北市信义区松勇路的房子里,就由大s自己支付水电费,司机费,管理费这些……”
汪小菲晒出与大s离婚协议,“上面写明了如果大s再婚或者与超越一般男女关系的第三方居住在台北市信义区松勇路的房子里,就由大s自己支付水电费,司机费,管理费这些……”
离婚后汪还给保留了信用卡,原因是女方说要给孩子用,是这个钱都花到了哪里?花到了他自己身上,还有他现任的身上,根本没有发给孩子……
这些不是保密的吗?
有些事情是被逼急眼了,就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可能刚开始,大家都预知了各种的变化,但是没有想象能发展成这个样子。
就像宝贝学者评论的完全没有底线,拿着对方的钱,根本不给对方留面子。其实就和小朋友打架一样下狠手,拼的是谁够狠,赢不赢不重要,造势很重要。
对方无非是要钱,要钱要得光明正大花钱花得光明正大。就是现在你的日子还好过,你该给钱就要给你不给,我就想办法问你要,真正的目的就是表面这些钱嘛,也许是也许有更深层次,只有当事人心里更清楚。
出一个拳头,你猜你猜,你猜我到底想要什么?你猜对了,就是要钱,你猜不对也许涂的是更多的东西。面子上要保持温温而已啊,要保持体面。
你有你的理由,我有我的理由,各自有各自的理由,总之孩子在这件事情当中是无辜的。但是孩子也是你们两个人的。
从来没人为孩子着想。相信孩子也许矛盾就不会升级了,你们忙碌半辈子挣这些东西,最后要给到谁,你们自己都能吃喝用得完吗?
孩子可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为了小孩,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不是还有律师吗?不是还有相关部门吗?虽然你们各自说了自己的理由,但是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如果契约是显示公平的一个契约,让大家都看不懂,看不明白,觉得不公平。从法律意义上讲,它是有效的从道德层面上讲,它是没有道德的。
结了婚了还刷信用卡给自己买东西,都是大牌奢侈品,过分了。还有什么家用水电费那些也让前任支付这个东西,让别人听着怎么理解呢?一个大明星自己活不起了。
来源:缪斯女神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