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离世留10亿巨额版权,何琇琼剑指平冠出版社 作品由谁继承

好看影视 港台明星 2024-12-10 03:46 3

摘要:此前,琼瑶曾在2017年通过脸书交代了自己的身后事,要求不采用宗教仪式、不发讣文、不设灵堂、不举行追悼会或公祭,仅以家祭方式简单送别,并希望迅速火化,采取花葬方式回归自然。琼瑶离世前一夜,特地嘱咐儿媳何琇琼第二天中午前来家中看望。何琇琼和儿子陈中维到达家中时,

台湾著名作家琼瑶于她一生创作了诸多经典小说,仅《还珠格格》便多次被改编成电视剧。有媒体估算琼瑶的版权总费用超 10 亿元人民币。

因琼瑶离世前未明确财产分配,其巨额版权成为了外界焦点。

琼瑶这一生虽说被平鑫涛利用,算计,但琼瑶并非傻,也给儿子儿媳们留了25个亿,琼瑶有这样的儿媳妇此生足矣[祈祷][祈祷][祈祷]

不过话又说回来,真喜欢这个儿媳妇,替婆婆拿回属于婆婆的一切。

时间回到12月4日,86岁的琼瑶在家中烧炭轻生后,她的儿媳何琇第一时间发现,并报了警。外面的报道乱作一团,毕竟,轻生不是正常死亡。

此前,琼瑶曾在2017年通过脸书交代了自己的身后事,要求不采用宗教仪式、不发讣文、不设灵堂、不举行追悼会或公祭,仅以家祭方式简单送别,并希望迅速火化,采取花葬方式回归自然。琼瑶离世前一夜,特地嘱咐儿媳何琇琼第二天中午前来家中看望。何琇琼和儿子陈中维到达家中时,发现琼瑶已经去世多时,并留下遗书。由于是非自然死亡,陈中维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有网友说都有遗言了为什么还要尸检

接下来,琼瑶的家人被拍到去殡仪馆听警方检视、排除他杀的结果,然后又通过琼瑶的社交平台对外公布琼瑶后事的安排事项,并告知粉丝,琼瑶会在12月11日火化、花葬,现场有半小时的时间,供粉丝与琼瑶做最后的告别。

就在大家以为琼瑶的家人都忙着处理琼瑶后事之时,何琇琼早在琼瑶过世的第二天,就让自己旗下的可人娱乐国际有限公司,联合内地的作家出版社,共同发表了维权声明。

何秀琼于12月8日在朋友圈发出“严禁投机行为,遏制侵权”十字声明,并联合旗下的可人娱乐国际有限公司及内地出版公司发布正式声明,强调可人娱乐是琼瑶生前创作的全部文学作品的唯一版权持有方,声明中虽未明确提及起诉皇冠杂志,但此举动被认为是对其可能侵权的警告。#琼瑶儿媳何琇琼发布10字声明#

此前,琼瑶与平鑫涛的子女曾因版权问题产生争执,皇冠出版社在平鑫涛病重期间曾“冷藏”琼瑶作品,而琼瑶并未签过正式授权书给皇冠出版社,此次何秀琼的声明意在明确版权归属,防止皇冠出版社等可能的侵权行为。

琼瑶的作品对于皇冠出版社而言,其价值不可估量。正如平鑫涛生前的断言:没有琼瑶,皇冠出版社难以铸就后来的辉煌。而琼瑶即便离开皇冠出版社,她依然是那个独一无二、才华横溢的琼瑶。平鑫涛的子女们在接手皇冠出版社后,对琼瑶的作品采取了“冷处理”的方式。

琼瑶本人也曾痛心疾首地表示,她的作品在皇冠出版社遭受的境遇几近“死亡”。#琼瑶留10亿巨额版权费 儿媳发声明#

#皇冠出版社#​曾做出回应,声称多年来关于琼瑶作品的版权费,他们从未拖欠,每一笔都如数支付给了琼瑶。

然而,当被问及版权费的具体数额时,他却选择了沉默。这其中的藏着的信息怕不是一大堆!

不知是出于对子女的愧疚,还是其他复杂的缘由,#平鑫涛#​在未与琼瑶商议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琼瑶为皇冠出版社所创造的财富,毫无保留地全部分给了自己的三个儿女。

而何琇琼,她与平鑫涛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相较于平鑫涛的子女,她更多地是从琼瑶作品商业运作与保护的专业角度出发。

她在琼瑶的影视改编、艺人经纪等多方面都有着深入的参与和丰富的经验,深知琼瑶作品版权的重要性与敏感性。她不需要被亲情的枷锁束缚,在利益与正义面前,平鑫涛子女想要占便宜恐怕很难。

一些法律界人士也从专业角度分析双方的立场与可能的法律走向。在这期间,何琇琼并没有丝毫退缩之意,她积极组织团队收集整理历年来琼瑶作品创作、出版、改编等各个环节的资料证据,从作品初稿的创作时间到与不同合作方的沟通记录,事无巨细,一一梳理。#琼瑶儿媳何琇琼发布10字声明#

这让我想起了琼瑶笔下那些经典的情节。就像《#还珠格格#​》中,小燕子为了帮#紫薇#​认父,不惜冒险闯入皇宫,面对重重困难和刁难,却始终坚定地喊着:“皇阿玛,紫薇才是您的亲生女儿!”那种为了真相和正义,不顾一切勇往直前的精神,这一刻仿佛在何琇琼身上重现了[赞][赞]。

她就如同里面的小燕子那样,在维护琼瑶作品版权这片复杂的“#皇宫#​”里,不惧皇冠出版社的权威与压力,勇敢地为琼瑶作品的真正归属而战。

琼瑶曾经在2024.10.22琼瑶回回复小燕子:很可惜她的小燕子,不能飞向寻常百姓家!希望有一天,这些都会过去。她又能和我们在一起!

她还是我最爱的那个姑娘,小燕子赵薇[流泪][流泪]

还珠格格让赵薇成为内娱的第一个顶流。赵薇曾说,琼瑶是世界上对她最好、最重要的一个人。

五年合约满后,赵薇想去拍电影。琼瑶说:赵薇是我的光荣,她离开,我也会祝福。

赵薇则向琼瑶保证:四年内不会拍任何电视剧。当时有很多影视公司出高片酬让她拍剧,但她认为如果这样做,会对不起琼瑶。

后来,赵薇去琼瑶家里拜访,谈话间,赵薇发现琼瑶对她的经历了如指掌。琼瑶说:我绝对不会说出对你不满的话,偶尔看到一些新闻,以你的口气说对我不敬的话,我也不相信,你不会这样的。

目前皇冠出版社尚未对#何琇琼#​进行公开反击 。不过,从以往类似事件及可能的角度来看,其或许会有以下几种反击方式:

皇冠出版社可能会依据过往与琼瑶的合作合同等文件,从法律角度来主张自身权益,通过专业的法律团队,对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和阐释,以证明其对琼瑶部分作品版权的合法性,进而反驳何秀琼所声明的版权归属。

利用自身在出版界的影响力和媒体资源,发布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和观点,引导舆论走向。比如,强调其多年来对琼瑶作品出版发行所做出的贡献,以及曾经与琼瑶的良好合作关系等,以此来争取公众的同情和支持,对何秀琼形成舆论压力。

考虑到诉讼等方式可能带来的时间、精力和成本等问题,皇冠出版社也可能会选择与何秀琼或其代表的可人娱乐进行私下和解或协商,通过沟通谈判来解决版权归属的争议,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合作方案或利益分配方式 。

《还珠格格》:1998年首播的《还珠格格》红遍两岸三地,剧中赵薇、林心如等演员凭借该剧走红。2011年又推出了《新还珠格格》,对原剧进行了重新演绎.

《一帘幽梦》:1975年曾被翻拍成电视剧,由甄珍、秦祥林等主演。2007年翻拍的《又见一帘幽梦》则由张嘉倪、方中信等主演,以更现代的视角和更精美的画面展现了浪漫的爱情故事.

《烟雨濛濛》:1965年被翻拍成电影后,1986年又被改编成电视剧,由秦汉、刘雪华主演,2000年再次翻拍为电视剧《情深深雨濛濛》,赵薇、林心如、苏有朋等演员的精彩表演,使其成为了又一部经典之作.

《庭院深深》:1971年被翻拍成电影并获第9届台湾金马奖优等剧情片奖 ,1987年和1989年分别被改编成电视剧,不同版本都展现了其独特的魅力和深刻的情感内涵.

《梅花三弄》:1993年被改编为电视剧《梅花三弄之梅花烙》《梅花三弄之鬼丈夫》《梅花三弄之水云间》三部曲,从不同角度讲述了爱情与命运的纠葛, 陈德容、马景涛等演员的演绎。

《几度夕阳红》:1986年被改编成电视剧,由秦汉、刘雪华主演,后来又有不同版本推出,展现了抗战时期年轻人的爱情与挣扎。

一是商业价值,包括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影视制作公司的投资收益、演员的参演收益、周边产品的销售利润等;

二是文化价值,其作品传播了浪漫、爱情等情感观念,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现象,推动了华语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三是社会价值,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带动了相关产业的繁荣,促进了文化交流和融合。

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多项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琼瑶是其作品的作者,皇冠杂志未经可人娱乐国际有限公司授权出版琼瑶作品,涉嫌侵犯上述权利,如未经许可大量印刷、发行琼瑶作品,属于侵犯复制权和发行权的行为.

违约:尽管琼瑶此前未与皇冠杂志签正式授权合同,但存在事实合作关系。若此前合作中有关于作品使用范围、期限、方式等约定,皇冠杂志超出约定范围使用作品,如在授权期限届满后继续出版,或未经同意将作品用于授权约定之外的项目等,则构成违约.

不当得利:皇冠杂志未经授权出版琼瑶作品并获利,这种获利没有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何琇琼作为琼瑶作品版权的合法持有方,有权要求皇冠杂志返还因侵权行为所获利益.

损害商业信誉:皇冠杂志的未经授权使用行为可能会对琼瑶作品的市场价值和商业信誉造成损害,影响后续的授权合作及市场开发等,何琇琼可据此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琼瑶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

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而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

著作财产权:其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琼瑶于2024年去世,其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至2074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其作品产生的收益归其继承人所有或者受让著作权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其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算,至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截止 。

比如琼瑶1963年7月21日发表的《窗外》,其著作财产权保护至2014年7月20日 。由于琼瑶2024年去世,其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至2074年12月31日。

有遗嘱的情况

若琼瑶立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那么其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相关权益将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无遗嘱的情况

如果琼瑶没有立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其作品的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由于琼瑶的继子女与她未形成抚养关系,不具有法定继承权,因此,其与第一任丈夫所生的儿子陈中维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其他特殊情况下,可继承琼瑶作品的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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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森林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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