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起初,当检警对黄子佼的住处进行搜索时,一个令人发指的事实浮出水面。从他的硬盘中发现,他居然在网络偷拍论坛上购买了大量视频,其中竟有 7 部是未成年少女的不雅视频,这一消息一经传出,瞬间激起千层浪。
在台湾娱乐圈,黄子佼的性丑闻案可谓是掀起了惊涛骇浪,令人瞠目结舌。
起初,当检警对黄子佼的住处进行搜索时,一个令人发指的事实浮出水面。从他的硬盘中发现,他居然在网络偷拍论坛上购买了大量视频,其中竟有 7 部是未成年少女的不雅视频,这一消息一经传出,瞬间激起千层浪。
台北地检署最初的处理结果是,鉴于黄子佼犯后认罪并自愿抛弃硬盘,且未散布或贩卖性影像,于今年 4 月 3 日一审给予他缓起诉 2 年、支付 120 万新台币罚款以及书写 1200 字悔过书等处罚。然而,这一结果却引发了各界的强烈质疑,普遍认为检方存在从轻处置之嫌。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情况愈发严峻。台北地检署进一步追查后发现,黄子佼涉嫌持有的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数量从最初的 7 部猛增到 48 部,受害者人数也从最初的寥寥数人飙升至 47 人,其中年纪最小的仅有 11 岁。这些影像皆是黄子佼为满足私欲,加入网络偷拍论坛成为会员后购买所得,他的这一恶行无疑极大地增加了儿童及少年成为性剥削对象的风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黄子佼的态度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最初在检方侦办时他认罪伏法,然而到了法院审理阶段,他却矢口否认犯罪,还狡辩称性影像都是在台湾相关针对少年儿童法规调整前所持有,企图以此逃避新规定的审判,为自己的罪行开脱。
目前,这起案件仍在紧锣密鼓地审理当中,其后续进展始终备受社会大众的高度瞩目。毕竟,这不仅关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更关乎法律的公正,众人皆期盼司法机构能依法严惩,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再看看黄子佼作案的细节,简直令人咋舌。他作为性影像网站长达十年的高级会员,在违法的深渊里越陷越深。据悉,他每次都会豪掷 2 万块进行充值购买视频,钱花完了就继续充值,循环往复。而他所购入的视频中,多达 2259 部涉及未成年的不雅内容,受害者多达 35 人,最小的年仅 10 岁。如此长期且频繁地购买这类视频,其恶行令人发指,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和潜在威胁难以估量,他全然无视法律与道德的约束,肆意妄为。
面对自己的罪行,黄子佼还妄图巧言令色逃避罪责。他辩称购买了视频却没时间看,还声称并非特意挑选未成年人的影片,对于选片题材也是含糊其辞。甚至还大言不惭地表示购买这些视频只是为了减压。然而,法官经过缜密调查发现,事实绝非他所说的那样。原来,黄子佼所有的影片都经过了详细分类,诸如 “萝莉”“学生妹”“国小女神” 等题材,甚至还有各种服装的划分,且涉及的几乎都是 10 岁到 17 岁的未成年人。而且,黄子佼还称这些影片是以前下载的,年代久远所以不记得了,但法官指出很多都是近两年下载的,况且他还是该网站十年的高级会员。他这些苍白无力的狡辩在确凿的事实面前不堪一击,一审也维持原判,让他为自己的恶劣行径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
深挖黄子佼走上犯罪道路的背后缘由,令人唏嘘不已。他的童年经历给他的三观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在他约 10 岁时,母亲出轨一个出租车司机,母亲外出游玩时都会带着他,甚至在饭店里当着他的面与情人上床,这一幕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伤。
本应纯真无邪的年纪,却目睹如此不堪的场景,母亲毫无避讳,这让黄子佼内心的三观悄然扭曲。随着年龄增长,儿时的阴影不时浮现,上高中后,他开始在网络上观看成人小电影,并试图在现实中模仿,还会寻求同性意见,三观越发扭曲。他深陷欲望的泥潭无法自拔,通过观看小电影寻求精神解脱,观看类别也逐渐变化,直至专门下载未成年人影片来满足膨胀的欲望。
尽管在人前他仪表堂堂,但回到家就放纵内心的阴暗。随着收入增加,他在相关网站上充值越发频繁,每次 2 万块对他而言如同家常便饭。即便结婚后,他也未改掉恶习,妻子无法缓解其精神压力,工作繁忙又让他缺乏戒除恶习的意志力,最终在歧途上越走越远。
再者,娱乐圈的 “黑暗” 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他的堕落。黄子佼自身有能力且积极上进,在娱乐圈打拼出一片天地。但娱乐圈光鲜背后隐藏着诸多不为人知的黑暗。初入娱乐圈的他,面对 “大佬” 们不合理的要求,无力抗衡。比如被要求嗑药,为保自身安全和机会,只能隐忍接受,精神备受折磨。
娱乐圈潜规则屡见不鲜,一方凭借权力或金钱肆意妄为,另一方为前途委曲求全。韩红也曾提及此事,就连资深人士都难以幸免。黄子佼为了抓住机会,只能不断妥协,底线一次次被突破。就像杨幂所说,接受潜规则或许能获一线地位,对于渴望成功的黄子佼而言,这是艰难而充满诱惑的抉择。与其说是主动接受,不如说是生活压力所迫。家庭未给足安全感,事业上又怕失去,只能不断接受令人不适的要求,以求与他人并肩。在娱乐圈的大染缸中久了,他的思想被不良风气侵蚀,靠观看未成年人影片寻求精神慰藉,最终购买数量超过 2000 不,构成犯罪。事发后,他的解释苍白无力,难以被谅解,犯罪事实已然铸成。
12 月 3 日,台北地方法院经详细审理与查证,依据 “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一审判决黄子佼有期徒刑 8 个月,并处罚金在台湾娱乐圈,黄子佼的性丑闻案可谓是掀起了惊涛骇浪,令人瞠目结舌。
起初,当检警对黄子佼的住处进行搜索时,一个令人发指的事实浮出水面。从他的硬盘中发现,他居然在网络偷拍论坛上购买了大量视频,其中竟有 7 部是未成年少女的不雅视频,这一消息一经传出,瞬间激起千层浪。
台北地检署最初的处理结果是,鉴于黄子佼犯后认罪并自愿抛弃硬盘,且未散布或贩卖性影像,于今年 4 月 3 日一审给予他缓起诉 2 年、支付 120 万新台币罚款以及书写 1200 字悔过书等处罚。然而,这一结果却引发了各界的强烈质疑,普遍认为检方存在从轻处置之嫌。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情况愈发严峻。台北地检署进一步追查后发现,黄子佼涉嫌持有的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数量从最初的 7 部猛增到 48 部,受害者人数也从最初的寥寥数人飙升至 47 人,其中年纪最小的仅有 11 岁。这些影像皆是黄子佼为满足私欲,加入网络偷拍论坛成为会员后购买所得,他的这一恶行无疑极大地增加了儿童及少年成为性剥削对象的风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黄子佼的态度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最初在检方侦办时他认罪伏法,然而到了法院审理阶段,他却矢口否认犯罪,还狡辩称性影像都是在台湾相关针对少年儿童法规调整前所持有,企图以此逃避新规定的审判,为自己的罪行开脱。
目前,这起案件仍在紧锣密鼓地审理当中,其后续进展始终备受社会大众的高度瞩目。毕竟,这不仅关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更关乎法律的公正,众人皆期盼司法机构能依法严惩,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再看看黄子佼作案的细节,简直令人咋舌。他作为性影像网站长达十年的高级会员,在违法的深渊里越陷越深。据悉,他每次都会豪掷 2 万块进行充值购买视频,钱花完了就继续充值,循环往复。而他所购入的视频中,多达 2259 部涉及未成年的不雅内容,受害者多达 35 人,最小的年仅 10 岁。如此长期且频繁地购买这类视频,其恶行令人发指,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和潜在威胁难以估量,他全然无视法律与道德的约束,肆意妄为。
面对自己的罪行,黄子佼还妄图巧言令色逃避罪责。他辩称购买了视频却没时间看,还声称并非特意挑选未成年人的影片,对于选片题材也是含糊其辞。甚至还大言不惭地表示购买这些视频只是为了减压。然而,法官经过缜密调查发现,事实绝非他所说的那样。原来,黄子佼所有的影片都经过了详细分类,诸如 “萝莉”“学生妹”“国小女神” 等题材,甚至还有各种服装的划分,且涉及的几乎都是 10 岁到 17 岁的未成年人。而且,黄子佼还称这些影片是以前下载的,年代久远所以不记得了,但法官指出很多都是近两年下载的,况且他还是该网站十年的高级会员。他这些苍白无力的狡辩在确凿的事实面前不堪一击,一审也维持原判,让他为自己的恶劣行径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
深挖黄子佼走上犯罪道路的背后缘由,令人唏嘘不已。他的童年经历给他的三观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在他约 10 岁时,母亲出轨一个出租车司机,母亲外出游玩时都会带着他,甚至在饭店里当着他的面与情人上床,这一幕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伤。
本应纯真无邪的年纪,却目睹如此不堪的场景,母亲毫无避讳,这让黄子佼内心的三观悄然扭曲。随着年龄增长,儿时的阴影不时浮现,上高中后,他开始在网络上观看成人小电影,并试图在现实中模仿,还会寻求同性意见,三观越发扭曲。他深陷欲望的泥潭无法自拔,通过观看小电影寻求精神解脱,观看类别也逐渐变化,直至专门下载未成年人影片来满足膨胀的欲望。
尽管在人前他仪表堂堂,但回到家就放纵内心的阴暗。随着收入增加,他在相关网站上充值越发频繁,每次 2 万块对他而言如同家常便饭。即便结婚后,他也未改掉恶习,妻子无法缓解其精神压力,工作繁忙又让他缺乏戒除恶习的意志力,最终在歧途上越走越远。
再者,娱乐圈的 “黑暗” 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他的堕落。黄子佼自身有能力且积极上进,在娱乐圈打拼出一片天地。但娱乐圈光鲜背后隐藏着诸多不为人知的黑暗。初入娱乐圈的他,面对 “大佬” 们不合理的要求,无力抗衡。比如被要求嗑药,为保自身安全和机会,只能隐忍接受,精神备受折磨。
娱乐圈潜规则屡见不鲜,一方凭借权力或金钱肆意妄为,另一方为前途委曲求全。韩红也曾提及此事,就连资深人士都难以幸免。黄子佼为了抓住机会,只能不断妥协,底线一次次被突破。就像杨幂所说,接受潜规则或许能获一线地位,对于渴望成功的黄子佼而言,这是艰难而充满诱惑的抉择。与其说是主动接受,不如说是生活压力所迫。家庭未给足安全感,事业上又怕失去,只能不断接受令人不适的要求,以求与他人并肩。在娱乐圈的大染缸中久了,他的思想被不良风气侵蚀,靠观看未成年人影片寻求精神慰藉,最终购买数量超过 2000 不,构成犯罪。事发后,他的解释苍白无力,难以被谅解,犯罪事实已然铸成。
12 月 3 日,台北地方法院经详细审理与查证,依据 “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一审判决黄子佼有期徒刑 8 个月,并处罚金10 万元新台币,罚金可易服劳务,同时没收查扣的硬盘等物,且判决结果可上诉。
然而,即便判决已定,黄子佼仍未真正悔悟,还在法庭上极力为自己申辩无罪,庭外对是否认罪避而不谈,甚至拒绝赔偿被害人,声称 “不是我拍的”。但他的这种态度和说辞无法改变犯罪事实,也难以获得大众的谅解。
要知道,他的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于受害者,那些未成年的孩子身心受创,隐私被践踏,未来生活蒙阴影。从社会层面看,作为公众人物,本应传递正能量,他却知法犯法,违背公序良俗,伤害未成年人权益,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让大众对娱乐圈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忧心忡忡。
如今,无论黄子佼是否上诉,他的这一劣迹已被铭记,成为众人引以为戒的反面教材。
来源:鹤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