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前演员涉煽动分裂国家被通缉,是否构成犯罪?

好看影视 港台明星 2024-12-25 09:09 2

摘要:这六人包括钟剑华、钟翰林、刘珈汶、何良懋、郑敬基和张晞晴,他们因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的罪行被悬赏100万港元进行通缉。

2024年12月24日,香港警方对六名潜逃海外的人士发出通缉令,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这六人包括钟剑华、钟翰林、刘珈汶、何良懋、郑敬基和张晞晴,他们因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的罪行被悬赏100万港元进行通缉。

其中,郑敬基是一名出生于1962年的前TVB演员,他曾在多部电视剧中出演角色,并在加拿大担任电台节目总监。

郑敬基在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在社交账号上发布了一系列煽动分裂国家的影片,并透过不同平台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采取行动。

他在2020年6月25日离开香港后,裁判官签发了手令通缉他归案。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真是吃里扒外,一边赚着祖国的钱,一边搞分裂活动,这种人就应该严惩不贷!”

也有网友认为,郑敬基你这个两面派,自己跑到国外享福,还煽动别人跟你一起破坏国家稳定,真是一点良心都没有,希望你能早日被抓回来接受法律制裁。

那么,郑敬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依据的是哪项法律规定呢?

根据描述,郑敬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关于“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规定,以及第一百零五条有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条款。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直接威胁到了国家安全和主权完整,因此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

来源:木子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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