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红船编辑部对梁爱诗进行了专访,听她讲述自己如何选择律师这一赛道、如何接受律政司司长的委任、如何进行“一国两制”道路的探索、如何理解爱国者治港等故事。
头白发用一双发卡别在耳后并“泛起浪花”,黑色的双排扣上衣配以一条小小的丝巾,徐徐道来的语调之下透着清晰的思路和稳定的情绪。
坐在我们面前的这位优雅女性,就是曾在香港律师界和政坛闪耀多年的明星梁爱诗。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出生于1939年4月,很难相信她已年满85岁。
在这段漫长的人生岁月,她经历了从“熟读羊皮纸契约”到“走进电子化记录”的时代变迁,对法律事务有清晰的认知,并建立了自己的法治观。
近日,红船编辑部对梁爱诗进行了专访,听她讲述自己如何选择律师这一赛道、如何接受律政司司长的委任、如何进行“一国两制”道路的探索、如何理解爱国者治港等故事。
▲梁爱诗
选择做律师,
从学习“羊皮纸契约”到见证“电子化记录”
梁爱诗一生从事法律职业。
香港回归前夕,梁爱诗完成了从一位著名律师到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的华丽转身。她与法律的这份深厚之缘,则要从一个选择说起。
梁爱诗出生于20世纪30年代末期,当时的香港并不像今天这样繁荣先进。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的孩子,她虽然多了比普通女孩子难以拥有的求学机会,但一样会受困于当时社会对女性的歧视。
在香港的教会学校——圣心书院毕业后,梁爱诗选择去圆自己的律师梦。
律师因职业门槛高,被归于“精英阶层”。当时的香港,选择成为律师的女性少之又少,便与对女性的歧视分不开。一个公开的数据显示,20世纪70年代初期,全香港只有190多名律师,而女律师更是不足20名。换言之,梁爱诗要进入这个行业,意味着冲破社会壁障和男性精英一起竞争。
在接受采访时,梁爱诗只字未提自己跻身律师业的艰辛,只是介绍了律师行业的发展状况——
我们当律师的时候,香港只有一个大学,香港大学,但是它没有法律系。所以,需要到英国去念法律,考取英国的(律师)资格,然后回来之后,可以在高等法院登记当律师;或者是通过远程教育参加法律学院考试,还是英国的律师机构派人过来考试,当然也可以到英国那边考试。这样培训(受到的法律训练)不是很完整的。
现在,是要先用4年拿到法学学位,然后第五年进修专业文凭。如果是当律师,要用两年时间实习,因为律师的职业面比较广,如果当大律师是(实习)一年。所以,培训是也挺规范。
我们以前是5年的实习,最初去(律所)的时候没有学术知识,开始一方面念书,一方面实习,所以效果没这么好。因为,一个好的律师不一定是好的老师,还有他愿不愿意教,你愿不愿意学。
梁爱诗进入律师行业,走的是师傅带徒弟的路径。她进入冼秉熹律师行拜师学习,这一学就是整整5年。
1967年,梁爱诗学成出师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考取了律师牌照。次年,她正式上岗执业。
如今的香港,已有三所大学有法学院,香港大学的法律教学水准堪称世界一流。站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回忆往事时,梁爱诗禁不住心生感慨:“现在有三个大学有法律系,人才的培训还是比较容易。但是,培训也是经过一个很大的转变。”
梁爱诗说的转变,包括香港法律人所使用的语言。她入行时,课本是英语的,老师用英语教学,律师到法院去办案也使用英语。后来,开始有了双语立法。
据梁爱诗介绍,双语立法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一开始,是“把旧的法律翻译成中文”,后来开始用英文和中文两种语言立法。
随着立法语言的改变,律师的工作也开始发生变化。
“以前,律师到法院去只可以用英语陈词。法官懂得中文,还是要经过翻译员的翻译(把英文翻译成中文)。证人是可以讲中文,但是律师跟大律师就只可以用英语。”梁爱诗介绍道。
梁爱诗在介绍上述历史时,还联想到一段往事——
原来的时候,我们做合同,就是把英语的合同翻译过来,但是这个翻译就不伦不类,内地的商人就不了解这个内容。在80年代初期,(内地商人)只要看到钱,什么合同都签字,但是慢慢吃过亏以后,他们认真起来,我们也要把内容消化了,重新用中文写出来。
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所以说,这几十年法律的发展是一个很大的变迁。
在讲述上述法律变迁的往事时,梁爱诗感慨“用具也不一样了”。她所学法律的内容,就包括“以前的契约是用羊皮纸写”,后来是手写(在纸上),接着是打字机,后来是电动打字机,现在是数字文件。
“你看法律文件,以前一定是白纸黑字,现在是包括电子的记录,所以要追上变化。”梁爱诗补充道。
特别需要介绍的是,梁爱诗选择以律师为业,并非出于金钱上的追求,而是因为律师是一个受人尊重职业。
“法律服务是一个最古老的社会服务,我们也尽管说是排难解纷,人家有问题的时候,你帮他解决,不一定是要赢案件,但是要解决他的问题。所以,一直以来法律是一个受尊敬的行业。”梁爱诗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她还以早期英国律师收钱的方式,来佐证自己的观点。
以前,英国的大律师不跟当事人说收多少钱。他穿着一个袍子,袍子后面有一个帽子,帽子放下来就成了一个袋子。律师讲得好的时候,当事人就在袋子里放金币,“觉得他的服务好的时候,随意给他钱”。
受此影响,梁爱诗从开始学习做律师的时候,就认为法律的责任是为民众服务。“如果真的要赚钱,你去做自己的生意。法律可以给你一个舒服的生活,但是不是让你大富大贵”。在她看来,赚钱的目的不是不能有,但是那个目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解决他的争议,解决他的困难”。
基于上述理念,梁爱诗成为律师后,一直尽其所能地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有报道称,从20世纪70年代起,“在帮助伤残、为妇女社群争取权益的阵地上,经常活跃着她的身影”。
转折关头接受委任,
在律政司司长岗位践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到祖国怀抱。这一天,这块宝地的历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在这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时刻,梁爱诗的人生路也出现重大转折。从这一天开始,她离开作为律师舞台的法庭,走进港府办公大楼,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这一要职。
这一次在外人眼里的华丽转身,却并不是梁爱诗主动选择的结果。
“我一直都是从事法律,对政治是没有兴趣的。”梁爱诗告诉红船编辑部。但在1993年的时候,她的命运和政治联系在了一起。她一直记得,在这一年,末代港督彭定康把香港的政治体制做了“大幅度的更改”。
为了应对上述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7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的决定》。霍英东、范徐丽泰等香港有识之士都被吸纳进了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
当时,距离香港回归只剩四年时间。筹备委员会预委会为了快速有效工作,决定分组去讨论问题。为此,负责讨论法律问题的小组组织了一个读书会,来研究有关法律过渡的问题。作为当时在香港久负盛名的律师,梁爱诗也参与期间研讨诸如人权条例,与居留权、驻军等事宜相关的法律问题。
在此过程中,梁爱诗作为香港法律人“慢慢就对‘一国两制’比较清楚”了。他们会依据自己的研究成果,“给香港政府提供意见,给内地的筹备委员会提出意见”。
随着相关法律问题的渐渐明晰,梁爱诗的眼前呈现出关于回归的“很好的蓝图“。纵然如此,她也没有加入香港政府的想法。
1997年2月的一天,梁爱诗不得不面对加入新的香港政府的问题了。这一天,香港首任特首董建华向她发出了加入香港政府的正式邀请。
面对这一机遇,梁爱诗本能地选择了回避。“我跟特首讲,我不习惯做这种太大的事情的。”她对红船编辑部工作人员说。
后来,梁爱诗之所以选择成为新一届香港政府的一员,是因为意识到“作为一个香港人,在香港需要你的时候,你不能说‘不’”。
1997年7月1日1时30分,当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七楼隆重举行。在那个历史时刻,58岁的梁爱诗正式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
“我是唯一一个从外边进去的。原来的官员都是原位过渡,我是唯一例外的主要官员。“梁爱诗在回忆往事时说。
对梁爱诗来说,成为香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意味着,“一国两制“从一张蓝图变成现实,有”很多法律的问题需要一一去解决“。
“我一直是没有很大志气的人,但是习惯了问题到前面你就要解决。所以,也不是我特别能干,是觉得事情来到,你就有责任去处理。“梁爱诗如是描述在律政司司长岗位上的状态。
对在任期间处理的问题,梁爱诗举了一些例子。
梁爱诗举的第一个例子,是在香港回归第二天,临时立法会受到的挑战——
当时,有一个大律师,他被起诉的(罪名是)妨碍司法公正。在回归之前,这个案件已经进行了。(回归之后,)他就说,这个案件是以女王之名指控我的,女王现在已经在香港没有地位,诉讼不能继续。
我们有《香港回归条例》(可以让案件继续),但是《香港回归条例》是临时立法会通过的。他就说,临时立法会没有法律的依据。
不得不说,摆在梁爱诗面前的是一个不得不处理的问题,而且是个“棘手的问题”。
作为法律人,梁爱诗的方法是为“临时立法会”找到法律依据。
▲香港立法会综合大楼
“当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报告,这里面包括临时立法会的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按照《宪法》第31条建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确定它的制度,所以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成立筹委会的决定,就等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梁爱诗介绍道。她特别强调,“如果不是这样,香港就只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没有立法机关,那政府就成了一个跛脚的政府”。
据此,梁爱诗领导的律政司化解了“临时立法会风波”。后来,他们又处理了其他种种问题。
与此同时,梁爱诗还在做另一件重要的事情——将“一国两制”落地。在落实“一国两制”战略的过程中,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是厘清中央跟特区的关系。在《基本法》中,有专章阐述中央跟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该章第一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在工作中,梁爱诗把这一条规定作为中央跟特区关系的原则来对待。
“其实,这是(中央)全面管理的依据。比方,为什么要由全国人大的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因为一个地方政府不能确定它自己的政治制度,否则你全国这么多的省市怎么管?这些问题,都不是在《基本法》条文里面看出来的,要经过演绎解释它的内容。”梁爱诗在接受红船编辑部采访时说。
因为亲历了这一切,梁爱诗深有感触地说:“一国两制,也是经过了一个长时期的形成(过程)。”
就这样,梁爱诗在律政司司长的岗位上勤勉尽责地履职8年。
2005年底,66岁的梁爱诗辞去律政司司长一职。次年,她就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继续致力于“一国两制“的相关工作。用她的话说:“做一国两制方面研究学习,在有关问题出来的时候,要发表一些意见,向市民的解释。”
如果用简短的语言来概括梁爱诗与“一国两制”的关系,可以这样说:她是一国两制的积极推进者、参与创建者和忠实践行者。
关于“爱国者治港”,
一位法律人的见识与担当
在与梁爱诗女士的对话中,爱国爱港是最重要的话题。
“有人认为,爱香港就是爱中国;也有人认为,努力参与香港建设就是爱国。您作为一名法律人,是如何理解爱国爱港的?”面对这个问题,梁爱诗不假思索就给出了答案。
“80年代的时候,好多香港的访问团到北京去见邓小平。有人问他:‘什么是爱国家?’邓小平先生说:‘很简单,你拥护香港回归,不做损害国家的事情,不损害香港的事情,那就是爱国。’所以,我们说‘爱国者治港’不是一个很高的要求。”梁爱诗如是说。
接下来,梁爱诗从法律人的视角、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入手解读了何为“爱国爱港”和“爱国者治港”。
《基本法》第10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每个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的时候,要宣誓。宣誓的内容,就是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即使不是公职人员,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你也有效忠国家的责任。”梁爱诗补充说。
在梁爱诗看来,任何手握公权力的人,无论是手握行政权、立法权,还是司法权,“遵守并拥护《基本法》,效忠国家跟香港,是政治伦理”。
“因为权力实际上跟‘刀’一样,如果你用得好的时候,它是一个很好的利器,如果你用得不好的时候,它会伤害你的。所以,手握公权力的人,他们应该不做损害香港的事情、不做损害国家的事情。”梁爱诗如是阐释政治伦理。与此同时,她再次强调,拥护《基本法》是对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拥护《基本法》是很起码的要求”。
在回答与之相关的“港人治港”和“爱国者治港”之间的关系时,梁爱诗重复了自己的观点:“爱国者治港本身就不是一个特别大的要求,不单是法律上要求你这么做,要拥护《基本法》,要效忠国家跟香港,而且如果是你(手中)有权力,你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时候,就有这个责任了,这是很起码的要求。”
衡量“爱国爱港”的另一把标尺,也许是批评的尺度。对此,梁爱诗的观点同样清晰明了:“你爱国爱港,还可以批评政府,还可以批评国家,只要你的目的不是要推翻国家,不要颠覆政权,你的目的是希望她改好。”同时,她还从法律人视角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从法律上讲,这不是颠覆国家,也不是分裂国家。要看你的目的是什么样,你只要不危害国家安全(就可以批评)。我再补充一句,拥护《基本法》跟效忠国家和香港,在我们的《宣誓及声明条例》还有在《2021年公职条例草案》里面有说明。什么是拥护,什么是不拥护,什么是效忠,什么是不效忠,写得很清楚”。
“你爱国,你才会批评,是不是?”在回答上述问题后,梁爱诗如是反问道。
与爱国爱港密切相关的问题之一,是如何进行国民教育。
在开始讨论上述问题时,红船编辑部工作人员讲述了此前采访蔡素玉女士时听到的一个故事:“在1997年回归前后,蔡素玉女士和爱国爱港人士拿着很多小玩具到公园对小朋友开展活动,他们答对题目就可以领走玩具。结果,没有一个小朋友能回答‘中国的首都是哪里’这个问题。”
面对这一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情况,梁爱诗心平气和地给出了答案:“在殖民统治下,他们不希望你爱国,爱国就难管了,所以香港的市民对国家的观念比较模糊。”
据梁爱诗介绍,在香港回归初期,香港市民主要关心的是“什么都不变”、“50年不变”、“原来的自由、原来的人权有没有减少”。在当时的情况下,“亲中爱国”成为一种贬义。
为了说明当时的情况,梁爱诗还举了一个例子。当时,梁爱诗和范徐丽泰等人筹集了一笔资金,用于“帮助幼儿园的小朋友有国家的观念”。他们的做法是,选了200多所幼儿园,帮这些幼儿园建升国旗的台子。
在落实上述事宜的过程中,梁爱诗和范徐丽泰去过两个幼儿超过1000人的大型幼儿园。其中一所幼儿园的负责人告诉她们,这里只有“五一”、“十一”等公共假期举行升旗仪式,问及原因时得到这样的回答:“怕家长说我们‘洗脑’。”
这所幼儿园负责人的想法,在当时很有代表性。
另一所幼儿园的情况则正好相反,是每个周一都举行升旗仪式。“你不怕家长说你‘洗脑’吗?”梁爱诗问院长。对方给出的回答,令她十分欣喜:“没事,家长觉得很有趣。孩子每天晚上看见电视里播升国旗、唱国歌的时候,就站起来,还说‘爸爸妈妈,你们为什么不站起来?’(这些)爸爸妈妈觉得很好。”
这种情况让梁爱诗和范徐丽泰等人意识到,好多学校不敢升旗是他们自己有所“怕”。
作为爱国爱港人士,梁爱诗深知历届国家领导人都很重视香港下一代的教育。“2017年的时候,习主席来主持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的时候,说我们对青少年跟公务员应该多给他们进行国民的教育。2020年的时候,(国民教育)写进法律里面。”她说。
梁爱诗所说的“国民教育写进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在解释国家安全教育的内涵时,梁爱诗说:“国安教育就是国民教育、国情教育,当然也有国家安全的概念。其实,这是让他们懂得法治的重要性,让他懂得我们的宪政。”
由于国家安全教育写进了法律中,所以从2020年开始,梁爱诗欣喜地看到,香港的学校“都加强了国民教育,教育局也是很认真地把小学中学应该的课程里面有了关于国安教育”。
“你可以看到,那个是很大的改变。”梁爱诗如是评价《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带来的变化。
对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曾经遭遇的“限制自由”等非议,梁爱诗的评价,可以用掷地有声来形容:“其实,没有哪个国家没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美国有20多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英国一直都是普通法国家,但是在2023年的时候,也通过国家安全法法;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国家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而且,他们在很多条文上比我们更严格。”
梁爱诗还指出了批评者的一大漏洞,那就是为了批评而批评:“他们没有看过哪一个条文,总是说这个是没有人权,那个是没有自由,但他们又没有拿出来哪一条违反人权,哪一方面没有自由。”
▲梁爱诗
附录:对法律人的寄语
在香港法律界,梁爱诗是一位杰出女性。但是,她一直谦虚地说自己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法律人。
如今,一国两制在香港已经实行了27年。既取得了很大成绩,也面临着很多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梁爱诗如何看待一国两制的未来?
下面,就是梁爱诗就这个问题给出的回答——
我常常用16个字跟我的同事共勉:一个是“不忘初心,坚定信念”,另一个是“朝乾夕惕,功不唐捐”。
为什么我们要有一国两制,是因为“国家统一领导,香港繁荣稳定”,这是建立特区的初心。“坚定信念”,就是觉得这是好的事情,要继续下去。习主席2022年来香港的时候说,一国两制是一个好的制度,内地的同胞支持,香港的同胞支持,这个好的制度要继续下去。所以,不单是50年不变,而是长时期都不会变。
“朝乾夕惕,功不唐捐”,就是日夜检讨的意思。如果想成功的话,每天都需要勤勤劳劳地去干活,晚上的时候要检讨一下怎么样做得更好。
做一个法律人也好,公务员也好,还是什么人也好,都是一样,你得忠于你的工作。
撰文:朱顺忠
视觉:李辰昊
统筹:李秀平
来源:红船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