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大S去世,一对子女或交由汪小菲抚养

好看影视 港台明星 2025-02-03 16:24 1

摘要: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钱陈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月3日,小S徐熙娣经纪人向媒体证实大S因流感并发肺炎去世,大S生前与汪小菲官司尚未了结,不少网友关心他们的一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变更问题。

从大S与汪小菲签订的离婚协议来看,离婚前两人协商决定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归女方大S,大S也曾表示汪小菲主动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钱陈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故此,母亲去世,父亲应作为监护人,继续抚养教育孩子。当然,如果父亲有不适合担任监护人情形的,可由法院另外指定监护人,同时还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另外具体情况还要结合中国台湾省相关法律而定。

记者:任晓斐 编辑:徐敏 校对:李莉

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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