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普通人不幸突然离世,没有提前做财富传承规划,没有及早订立遗嘱,他的财产和爱最终无法传递给他最想传承的人,因为没有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中国台湾省明星大S不幸因病去世,大S去世后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这次我们来谈谈小孩抚养问题,大S和汪小菲共生育两个孩子,目前都归大S一人抚养,
如果普通人不幸突然离世,没有提前做财富传承规划,没有及早订立遗嘱,他的财产和爱最终无法传递给他最想传承的人,因为没有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台湾省民法典1138条规定: 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一、直系血亲卑亲属。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因为台湾省目前还没有回归,按照台湾省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大S生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话,她的财产只能由她和前夫汪小菲的两个子女及现任老公具俊晔继承,大S的母亲及小S没有继承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她的遗产应由她和前夫汪小菲的两个子女及现任老公具俊晔以及大S的妈妈四方继承。在法定继承下,如果台湾能回归祖国母亲的怀抱,大S的母亲也能获得大S遗产25%的份额,就因为没有回归,所以大S的母亲依据台湾省当地法律没有继承权,台湾省的同胞们,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还是早日回归才能在继承时让更多的亲人得到逝者传递的爱和财产。不过我相信由于大S和汪小菲的婚姻一地鸡毛,已经打了多起官司,为了避免再婚后的纠纷,她在再婚前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应该和具俊晔有婚前财产协议,并早已订立遗嘱。
来源:赵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