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树春解读汪小菲和具俊晔的监护权之争

好看影视 港台明星 2025-02-07 14:32 1

摘要:2月6日,大S的丈夫发声:将遗产全部给大S的妈,但是不放弃两个孩子抚养权。那么,继父有多大可能获得孩子抚养权?汪小菲方也称准备争夺儿女抚养权,本人现在结合两岸的民法给大家进行深度分析!

2月6日,大S的丈夫发声:将遗产全部给大S的妈,但是不放弃两个孩子抚养权。那么,继父有多大可能获得孩子抚养权?汪小菲方也称准备争夺儿女抚养权,本人现在结合两岸的民法给大家进行深度分析!

根据汪家的情况,虽然曾被曝欠款上千万甚至拖欠抚养费,但我认为,维持生活、养育孩子的经济基础还是足够的。从经济方面来说,汪小菲争夺抚养权是有很多加分项的。

大S和汪小菲离婚后,要是原本行使监护权的大S不幸离世,正常情况下,孩子的监护权会转移到汪小菲这边,从法律规定的基础层面来讲,他有天然的优势。

依据台湾地区《民法》第1094条,当父母均无法行使监护权时,监护权是有顺位的。而此事当中,没有证据证明汪小菲目前无法行使监护权!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要是万一生父被认定不适任,比如存在虐待、酗酒、犯罪等《民法》第1094-1条禁止的事由,那监护权就可能会发生变化。但是,汪小菲的母亲也有资格和机会担任监护人!

同时我也认为,大S的现任丈夫有可能获得孩子抚养权。也许这个认为颠覆了许多人的认知,我特意查了一下台湾地区的民法。该法第1095条规定,監護人有正當理由,經法院許可者,得辭任其職務。

从过往的案例来看,台湾有过继父通过收养获得监护权的情况。这就说明,继父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只是门槛比较高。那么,具体到大S的丈夫这边,如果他想争取抚养权,我认为有几种途径可以尝试。

第一种是完成收养程序。按照台湾《民法》第1076-1条规定,这需要生父汪小菲同意。第二种途径是证明生父不适格。如果具够收集到汪小菲有家暴、遗弃等证据,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改定监护。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要从子女最佳利益的角度出发。大S的丈夫具某需要提交自己的经济能力、与孩子的情感连结、抚养计划等证明,来向法院说明由他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同时可以考虑让孩子选择是否由具某监护!

在一些其他地区的案例或者法律规定中,就有继父因为长期陪伴孩子,和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并且能够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最终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

比如我国大陆的民法典第1072条就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当然,法院在审查抚养权归属的时候,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除了刚才提到的经济稳定性、情感依附程度,还会考量文化延续性,也就是孩子原有的生活模式,比如孩子一直某个学校就读,新的抚养环境是否能够保证孩子继续接受这样的教育;以及亲属支持系统,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协助抚养的可能性。总之,一切都要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来源:鸣蝉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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