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 S,这位在华语娱乐圈熠熠生辉的明星,以“ASOS”组合成员身份出道,凭借《流星花园》中“杉菜”一角红遍亚洲,她的演艺生涯贯穿了无数人的青春岁月,在综艺、时尚等领域同样建树颇丰。
大 S,这位在华语娱乐圈熠熠生辉的明星,以“ASOS”组合成员身份出道,凭借《流星花园》中“杉菜”一角红遍亚洲,她的演艺生涯贯穿了无数人的青春岁月,在综艺、时尚等领域同样建树颇丰。
然而,人生无常,她的骤然离世,使遗产继承问题成为大众关注焦点,其间存在诸多法律层面与现实情况交织的复杂因素。
从法律根基说起,遗产继承严守遗嘱优先准则。在台湾地区,合法有效的遗嘱有着严格要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同样注明日期,并经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确认。
若大 S 生前精心立下合规遗嘱,遗产分配将依其意愿执行。曾有媒体爆料,大 S 身体抱恙之际已立遗嘱,把全部遗产留给母亲和一双儿女,倘若属实,现任丈夫具俊晔恐难分得一杯羹。
一旦大 S 未留遗嘱,便步入法定继承程序。依据台湾地区《民法》继承编明确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具俊晔作为大 S 的伴侣,依法享有遗产分配权;大 S 与汪小菲的子女,作为直系血亲卑亲属,亦是关键继承人;大 S 的父母,同样位列第一顺位,有权参与瓜分。
法定继承中的份额分配并非简单均分。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多种要素加以调整。具俊晔与大 S 婚期较短且无共同子女,实践中,法官可能参考婚姻时长、双方对家庭经济与情感的付出、有无既定财产约定(若有公开信息)以及夫妻共同债务情形等,适度削减具俊晔的继承比例。
尤其当大 S 大部分资产为婚前财产时,具俊晔或许仅能就婚后增值部分主张权益。
切换到现实视角,诸多特殊状况不容忽视。大 S 与汪小菲过往的法律纠葛与财产纷争余波未了。虽说汪小菲并非法定继承人,但其作为子女生父,在子女继承遗产管理环节握有一定“话事权”。他既能把控资金投资流向,确保用于子女教育、医疗等关键领域,亦能监督资金的具体分配用途。
再者,若存在登记在大 S 名下、房贷却由汪小菲长期负担的房产,大 S 离世后,汪小菲极有可能为自身权益发声,争取房产归属。
此外,跨国因素为遗产继承再添变数。倘若大 S 在日本等地存有资产,随之而来的是棘手的跨国法律适用与繁重的税务问题。具俊晔身为韩国籍继承人,欲继承台湾地区遗产,先得缴纳台湾地区最高可达 20%的遗产税,若要将资产转移回韩国,还可能面临韩国最高 50%的追缴税款。
以日本某类似名人遗产案为鉴,因跨国资产处置,继承人在两国法律迷宫中艰难摸索,耗费大量精力、财力才完成继承流程,足见跨国继承之复杂艰难。
在这令人悲痛的节点,期望各方秉持理性、尊重的态度应对遗产继承难题,这既是对大 S 的追思与慰藉,也是对逝者的敬重。同时,大众也应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教训,未雨绸缪做好个人财产规划,用心经营家庭关系,避免身后留下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纷。
来源:幸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