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被强制破产,难怪梅艳芳不把遗产给母亲
因为此前梅启明在一家餐馆打工时,意外摔倒,他觉得自己这是工伤,于是将老板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定梅启明败诉,所以他要支付4.7万港币的诉讼费。
因为此前梅启明在一家餐馆打工时,意外摔倒,他觉得自己这是工伤,于是将老板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定梅启明败诉,所以他要支付4.7万港币的诉讼费。
2006年,她又再度伙同自己的儿子将参与遗嘱的所有人告上法庭,所为的还是一次性拿到女儿的所有遗产。
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即便已经离世多年,但还会因为她的母亲及哥哥梅启明的原因,经常成为新闻焦点,令外界及她的粉丝,在同情她之余,也十分厌恶她的哥哥及母亲。
据悉,梅启明2023年在铜锣湾一家餐厅打工时摔倒,随即起诉餐厅老板索要赔偿,但法院不认为是工伤判其败诉,梅启明要支付4.7万港币的诉讼费,梅启明上诉后被驳回,费用又多了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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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梅艳芳去世后留下近亿元遗产,其中最大的受益者便是自己的母亲,梅妈每月可领7万生活费,在其去世之后剩余的财产将被捐出,而再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后来梅妈每月能领的生活费高达25万港币。
梅艳芳妈妈覃美金近些年在财务支出方面逐年上升,还曾向基金会申请一次性提取剩余资金,但被基金会拒绝了。
12月17日,梅妈的长子梅启明现身法院,对破产令的申请十分不满,不明白香港的律政司为什么要控告母亲迫使其破产,觉得是一个大问题,质问政府为什么要针对百岁老人,又说母亲患有高血压,很担心她会承受不住。
2003年12月,梅艳芳离开了人世。这位被誉为香港“百变天后”的艺人不仅为观众留下了无数经典作品,还留下了一份遗产规划:这笔巨额财产并非简单地分配给亲人,而是通过信托基金进行管理,保证每月给予母亲覃美金生活费用,以规避挥霍和潜在的争夺。但这一充满远见的安排,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