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被强制破产,难怪梅艳芳不把遗产给母亲
因为此前梅启明在一家餐馆打工时,意外摔倒,他觉得自己这是工伤,于是将老板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定梅启明败诉,所以他要支付4.7万港币的诉讼费。
因为此前梅启明在一家餐馆打工时,意外摔倒,他觉得自己这是工伤,于是将老板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定梅启明败诉,所以他要支付4.7万港币的诉讼费。
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即便已经离世多年,但还会因为她的母亲及哥哥梅启明的原因,经常成为新闻焦点,令外界及她的粉丝,在同情她之余,也十分厌恶她的哥哥及母亲。
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哥哥梅启明,前年于铜锣湾水门鸡饭餐厅工作期间失重心倒地,向餐厅追讨工伤欠薪败诉,之后再上诉失败,连本带利拖欠餐厅4.8万元诉讼费。梅启明今日(27日)于高等法院反对破产呈请,提议分期六个月还款,庭上指“我两餐都成问题”,但法官陈静芬指梅启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