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艺人黄子佼被查获持有48部少女的性影像、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原认罪获缓起诉但被撤销,台北地检署改为起诉后,台北地院3日判刑8月,可上诉。知名律师李怡贞在脸书发表对判决的看法,认为黄子佼一定会上诉,还直言「不上诉就不叫黄子佼」。
记者刘宛欣/综合报导
艺人黄子佼被查获持有48部少女的性影像、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原认罪获缓起诉但被撤销,台北地检署改为起诉后,台北地院3日判刑8月,可上诉。知名律师李怡贞在脸书发表对判决的看法,认为黄子佼一定会上诉,还直言「不上诉就不叫黄子佼」。
黄子佼被判8个月,可上诉。(图/记者黄哲民摄)
李怡贞日前在脸书发文提起黄子佼被判8个月,表示:「按我对黄子佼的了解,不上诉就不叫黄子佼。」且她认为黄子佼若上诉后,应该会改变诉讼策略,选择认罪向法官求情,「家有老小狂做善事买赎罪券,看能不把刑期压到6个月内并得易科罚金」,她说「反正只要钱能处理都好解决,之后再复出演艺之路,台湾人本来就善良容易原谅」。
李怡贞认为黄子佼一定会上诉。(图/翻摄自李怡贞脸书)
李怡贞接着也在留言处补充喊话「二审法官真的不能心软,杀鸡儆猴就只有这次了好吗?」她认为这关乎台湾儿童的权益,必须做给全世界看。此外,有网友质疑判决太轻,她则解释是法条的规定,法官其实已经算重判。
黄子佼被查获持有48部少女的性影像、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原认罪获缓起诉但被撤销,台北地检署改为起诉后,黄态度丕变、出庭力争无罪,检方建请判刑7月到9月,还有影片中的少女求偿100多万元,黄拒赔坚称「影片不是我拍的」,台北地院3日判刑8月,并科罚金10万元,罚金可易服劳役,每日折算1千元,可上诉。
来源:ETtoday星光云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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